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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代理
一、合作方式
1、独家代理:原则上不设省级代理,以地级市和中心城市为单位招商,可利用高档商超和封闭式会员分销等主力渠道进行销售,本项目分为独家代理和特约经销两种合作形式。特约经销商仅可在约定场所或固定渠道范围内进行产品销售。
2、加盟商模式:一个城市允许有多个加盟商,低门槛低风险,统一由市级代理负责配套管理。
3、美容院模式:与加盟商模式相同,但是,公司特别制作的推广模式以及全套宣传资料。
合同期内前三个月为基础考核期,如代理商在考核期内未达到基本标准,可将所有产品退还公司;抑或降级为特约经销商,公司在该地区另行指定代理商。
二、合作条件
1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公司,相关证照齐全;
2、具有医药、保健品等相关行业区域市场经销或代理经验;
3、有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能力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;
4、具备一定的营销网络、客户资源及市场操作团队者优先考虑。
三、代理支持
·公司将有计划地利用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报刊、网站和电视等公共传媒上投放广告,向消费者系统地介绍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。
·配合公司的全国媒体宣传和根据产品的特点,代理商在营销策略上重点应采取当地终端实行“点对点”的有效的宣传和促销。

